广东将建立购气成本与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并且,在条件成熟时,将对我省居民用户逐步推广阶梯气价。今日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管道燃气价格的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市物价局称,将研究联动机制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价格听证,广泛征求民意。此外,今日起,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东莞管道天然气用户约40万
根据《管理办法》,门站销售价格实行动态管理,当气源价格波动超过8%且距离上次调价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月时,由省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如气源价格连续两年未调整的,管网企业应提出方案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校核。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管道燃气气源包括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两种,天然气已逐步成为我市主导气源,目前,管道天然气用户约40万户。管道天然气现行价格为居民3.6元/立方米;工商业4.0元/立方米。
“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购气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的机制。”此前,市物价局价格科有关负责人说,“我局将按省的有关定价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积极研究联动机制的具体实施方案,待组织价格听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将论证阶梯气价实施必要性
《管理办法》中还提出,为促进资源节约,引导管道燃气资源合理配置,在条件成熟时探索对居民用户推行阶梯式气价管理。对于阶梯式气价的具体实行时间,省物价局表示目前尚无明确时间表,要根据各地市的不同情况,分别召开听证会。
“目前,东莞还没有实行阶梯气价。”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对实施阶梯气价的必要性、合理性等进行充分论证后,再决定是否推行。
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车用燃气价格管理权限的复函》规定,车用燃气价格按照管道燃气价格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东莞市物价局说,市内各车用燃气经营企业须严格执行我市规定的车用燃气价格。
“结合我市车用天然气推广和经营情况,我市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市物价局明确,其中车用CNG(压缩天然气)价格最高不超过5.00元/立方米;车用LNG(即液化天然气)价格最高不超过6.70元/千克。
市物价局说,以上价格从今日零时起试行,经营企业须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政策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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