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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汽车1月1日执行国五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3-01-05 点击次数:3065次 【关闭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家第五阶段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放标准的公告》,规定自1月1日起,我国燃气汽车统一执行国五排放标准。这是环保部在今年初提出天然气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后,再次提高其排放标准。 

环保部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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