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供气企业门站结算价格。国家核定的我区非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为1.34元/立方米。中石油天然气销售长庆分公司供我区非居民用气门站结算价格,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石油协商一致的原则和意见制定。其中:直供用户和LNG用气由供需双方在不高于基准门站价格(即1.34元/立方米)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化肥用气不分直供和非直供统一按现行优惠价格1.19元/立方米执行。
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原则上仅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下降因素,居民集中采暖用气价格暂按现行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非居民集中采暖用气价格按调整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执行。对通过城市管网供气的工业用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允许供需双方在自治区规定的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范围内协商下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