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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部署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指导意见指出,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在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阶梯价格制度的调节作用,引导居民合理用气。 发改委表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家庭人数较多的,由各地研究解决办法。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照居民第一档、第二档平均水平执行。阶梯气价计价周期由地方确定,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